《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要优化规划布局,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孟畅 实习生: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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