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长沙无缴存时间限制

来源:红网 作者:邹双 编辑:甘红 2015-01-29 13:51:43
时刻新闻
—分享—

  新政变化:
  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降低 足额缴存满3个月可申请
  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 无需提供发票税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 不需提供完税证明
  
  新政影响:
  公积金政策接连放宽 业内:将刺激住房消费积极入市
  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租客受益 楼市影响不大
  
  长沙公积金政策相关报道:
  长沙公积金新政实施逾半月 申请人数变化不大
  今年元旦起,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
  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细则解读 租房提取不需租赁合同
  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 将取消个人贷款担保费用
  
  长沙楼市热点:
  长沙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专家:不能“一放了之”
  长沙楼市提前进入“春节假期” 2月仅8项目开盘
  
  更多精彩楼市新闻,点击》》》红网房产
  
  红网长沙1月2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邹双)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通知,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进一步放宽,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即可申请。
  
  目前长沙市的情况如何?“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政策在长沙早已实行,现行规定对缴存时限并无限制。”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相关负责人29日在接受红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未收到通知,不过等新政落地执行后,长沙会与全国政策的步调一致。
  
  缴存时限无限制 每年可提取一次
  
  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今后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政策在长沙早已实行,现行规定对缴存时限并无限制,并且,去年年底的新政中对租房提取也做了调整,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也无需合同备案。”对于全国新政,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看到新闻,但暂未收到通知,不过等新政落地执行后,长沙肯定也会与全国政策的步调一致。”
  
  事实上,对于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长沙市此前已有规定,早在2009年,长沙市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支取公积金为职工支付房租。到了2011年,长沙市又新添加条例,规定租住本市廉租房、公租房的无房户,也可提取部分公积金。
  
  而根据长沙市现行的政策,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长沙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从提取的额度来看,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汇缴额的50%。根据提取金额,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夫妻双方每月公积金缴存总计为800元,每月租金1200元,这个家庭每年可以提取的额度为800×12×50%=4800元。
  
  链接
  
  公积金政策去年频调整
  
  2014年7月29日
  
  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其中,月缴存额度从3054元/月提升至3384元/月,缴存比例为8%-12%。
  
  2014年11月18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做出新的调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费,实现“异地互认”等。
  
  2014年11月24日
  
  受央行降息的影响,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调低公积金中心存款和贷款利率,当年缴存利率为0.35%,调整后不变,上年结转2.60%,调整后利率为2.35%;5年以下贷款利率降至3.75%,5年以上为4.25%。
  
  2014年12月18日
  
  2015年1月1日起,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来源:红网

作者:邹双

编辑:甘红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2015/01/29/63882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