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房地产总体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市场发展形势错综复杂,市场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新建商品房库存量高企不下、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区域发展分化进一步加剧、市场交易量价齐跌等现实问题。为此,湘潭市根据国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主体责任,要求按“因地施策”的原则自主调控的精神,在对本地房地产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召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座谈及赴周边城市考察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于4月上旬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湘潭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然后几经修改,数易其稿,于7月7日正式出台该《意见》。
《意见》分为十条,主要包括:一、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二、优化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三、明确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四、鼓励外地居民在湘潭市购房。五、加大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对自住和改善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六、拓宽购房补贴政策适应范围。七、支持二手房交易。八、鼓励“以购代建”筹集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九、强化对征拆户购房置业的政策引导和便民服务。十、加强行业监督。《意见》有效期为一年。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黄靖
编辑: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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