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评:地方去房地产库存请勿过度捆绑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聃 编辑:孟畅 2016-02-17 08:50:03
时刻新闻
—分享—
  春节刚过,地方去房地产库存举措接踵而来。近日,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打出第一组省级去库存“组合拳”,以20条举措试图调整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其中包括鼓励农民进城买房、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等。但其中最受媒体关注的一条举措是:此次江西新政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
  
  不管承认与否,房地产市场都到了一个分外微妙的时候: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在多地发展速度减缓,不少城市房价都呈下降态势。向合理区间靠近的房价,需要被延续。但因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巨大房地产库存,一样不能不被正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远非单个领域内之事。其上下游相关产业众多,甚至是不少地方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遇冷,也让整体的经济发展面临着风险。倘若任由房地产库存“存而不去”,所带来的现实后果将是连锁性的。
  
  所以,江西率先出台系列举措来去库存,此种积极性应该被看见。观察相关举措,其去房地产库存的安排,亦不可谓不充分。从土地供应到具体销售环节,都有涉及与覆盖,足以成为后来者效仿的样本。不过,将去库存和相应官员、部门进行严格捆绑,采取约谈、追责等方式来倒逼,则不免值得商榷。地方政府当然需要努力参与房地产库存的化解,但过度的捆绑与追责,会否产生某种负面作用,催生地方政府某些异化的举动?这些都值得条分缕析。
  
  庞大的房地产库存从何而来?表面视之,它是某种“产能过剩”,是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所造就的困局。深层次来视之,它也是部分房地产商违背市场规律发展的结果。部分房产商不从现实的市场需求出发,盲目进行房产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为了维持买地建房的开支,以及获利需要,对商品房进行过高定价,令购房者却步。至于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卖地收入,以及来自房地产行业的不菲税费收入,更是放松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监管,进而导致难以被消化的大量库存。
  
  并不夸张地来表述,当下房地产市场库存的形成,是某种“去市场化”的结果。恰缘于此,要令困局被破解,根本之途,只能是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到良性发展。因此来看,江西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其出发点当然不无善意与威慑力,但其现实方向和施行效果却不免存疑。将约谈地方政府和去库存过度捆绑,难免急功近利。因为可能被问责,下属地方政府则可能采取种种过力手段,直接参与到房地产销售中去。
  
  庞大的房地产库存从哪里形成,就必然需要到哪里去消化。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每一条所指,莫不都在厘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由此来对比,江西打出的去库存“组合拳”当被肯定,但过度行政化的“约谈、追责去库存不力地方政府”的举措,仍是一个遗憾。地方去房地产库存,请勿急功近利。潇湘晨报评论员 王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聃

编辑:孟畅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2016/02/17/63666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