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红网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共同推出楼市TV之《法眼看房》栏目,由专业律师来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被盛赞为“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2020年1月,红网再度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携手打造楼市TV之《法眼看房》第二季。本季,《法眼看房》专家团队的精英律师们将针对房产类热点问题,用亲切直白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
今天,红网楼市TV《法眼看房》栏目邀请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钟燕平律师就“购买全装修住宅,如何防范法律风险?”这一主题,来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全装修住宅是指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管线及终端全部粉刷或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的住宅。2015年长沙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的意见》,2018年又进一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以及《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文件中就全装修商品房项目的示范合同、交付标准、公示等问题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业主认为全装修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应当如何解决?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全装修商品房的装修部分的验收纳入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的范围,未经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购房者仍认为装修部分存在质量瑕疵,可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整改。
第二,对全装修住宅的装修标准存在争议如何解决?
按照长沙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以及《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住宅交付不能低于样板房工艺、质量和标准,样板房须保留至项目交付完毕”“销售单位应在售房现场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公示和标明装修内容、材质等级,同时将第三方造价机构的核算结果一并公示”。但需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系经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外,若无其他无效事由,合同依法有效。而政策性文件普遍不具有影响合同效力的性质,因此全装修房屋的交付标准最终都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且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的规定,全装修项目发生争议的,应围绕合同约定等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最后需要提示广大消费者:
1、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交付标准的约定,考虑其与自身预期是否一致;
2、交房验收时应关注房屋质量、交付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若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按约定要求开发商就该问题进行整改或承担违约责任;
3、收房后发现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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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李小北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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