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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光明E城商铺业主被“单方面解约” 运营商的“锅”该谁背?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孟畅 2020-08-10 1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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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开盘选铺的热闹场景还历历在目,没想到3年后,收到的是一纸运营商单方终止合同通知单。”光明E城商铺业主黄女士颇有些无奈。

在与光明E城开发商以及运营商——湖南道顿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道顿”)协商3个月未果后,部分光明E城的一楼商铺业主们向红网投诉反映:“运营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只赔偿三个月租金,大大低于当初承诺的返租收益。”为此,红网记者展开了调查。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康希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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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E城商铺街区内,大部分门店都是上锁状态。

焦点

三个月房租违约金和每年7%的返租收益 这笔账怎么算?

8月7日,接近中午时分,烈日骄阳下的光明E城商业街,客流较少,仅有少许商铺在正常开业,其他都是大门紧锁。在光明E城营销中心门口,有一群人聚集于此,他们正是这些商铺的业主。

“2017年5月,我们冲着这个项目的返租收益情况,花费上百万购买了商铺。”有业主描述道。根据当时合同选房须知,“前5年由湖南道顿统一运营,前3年租金收益每年分别为6%,并直接抵扣总房款,后2年的年度租金收益为7%。”此外,根据《光明E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运营商在后两年应按约定每季度向业主支付租金。

今年4月,距离前3年返租期届满,商铺业主们也在翘首期盼拿到首笔“返租收益”。“没想到湖南道顿向我们单方面提出解约,告知自4月20日起,终止相关委托运营合同,并要求我们在收到函件后三个工作日后办理房屋交还手续。”商铺业主黄女士介绍道。

另一业主曾先生则算了一笔账,他购买了一个近60平米的商铺,原本总价花费在120万元左右,按照后两年7%的年化返租收益,共计约有16万余元。“万一我的商铺没办法及时出租,这中间的损失算谁的?”曾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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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E城选房须知内容,明确商铺前5年由湖南道顿统一运营。

回应

多次协商未果 运营商表示违约金额认定以合同为准

从4月到8月,将近4个月的时间里,诸如黄女士等众多商铺业主,与湖南道顿以及光明E城开发商展开了多次协商。

“沟通得有点疲了,每次协商后,没有了下文。”黄女士等一众业主对于运营商所采取的态度并不满意。

早前,湖南道顿在《终止(解除)合同的通知》中表示,因受整体经济环境、周边道路配套、写字楼未交付使用以及片区商业不完善等问题,招租困难重重。8月7日,记者随同商铺业主来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办公室,发现大门紧锁,随即又拨通了该公司招商部门一位张姓负责人电话。“一切按合同约定为准,至于是否坚持单方解约,不做过多回应。”他说道。

黄女士介绍,该负责人口中的合同约定内容,即《光明E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湖南道顿)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者实际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当按同等地段月租金之三倍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在我们签订合同之初,就由光明E城开发商选定了运营商,发生如今的状况,开发商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一位张姓提出了疑惑。随即,记者又随同业主前往光明E城开发商办公所在地,发现该公司大门同样紧闭。最终,一位阳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公司目前能做的以督促运营商为主,其他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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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签订的《光明E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对收益方式也做了明确规定。

律师观点

单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守约方可视实际损失主张索赔

针对光明E城部分商铺业主的遭遇以及诉求,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出具了律师意见。

尹兰英表示,消费者咨询的购房以后返回租金的事项,实际上牵涉到2个不同阶段的不同法律关系,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涉及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二是购房以后的房屋出租运营管理问题。

她认为,消费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于双方都有约束力,卖方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单方面终止自己的义务,可能构成单方面的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对于违约责任要视情况讨论,若对方违约,守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主张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赔偿。

若违约一方按照合同条款给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守约一方可以在自己的实际损失范围内另行主张索赔,该实际损失由遭受损失一方举证。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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