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红网时刻11月1日讯(记者 康希)近期,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明,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违法施工建设,两者均被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
经查明,由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岳麓区联丰路398号擅自建设利海·绿洲世纪花园三期B区高层18#栋、19#栋、20#栋,低层B-20#栋至B-26#栋住宅及西区部分地下室。高层18#栋至20#栋于2018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建至6层,总建筑面积为9915.5平方米;西区地下室于2019年3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部分建成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低层B-20#栋至B-26#栋于2020年6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完工,均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7285.06平方米。
经核定,该项目共计违法建设面积为22000.56平方米,违法建设总工程造价为19734639元,其中部分违法建设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情形。
最终,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违法建设行为,被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986732元。
此外,湖南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将9#栋先行作售楼部使用。至2020年3月放线时,工程建设情况为:9#栋主体已建成,层数两层,相邻地下室局部底板正建,违法建设面积1096.21平方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湖南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69061元。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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