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促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株洲率先出台“一城一策”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芳 编辑:胡芳zz 2021-03-18 15:26:40
时刻新闻
—分享—


微信图片_20210318151708.jpg

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3月18日讯(记者 胡芳)“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3月18日,株洲市举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目前,株洲是除长沙外,省内第一个出台“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的城市,形成了具有株洲特色的长效机制。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可敏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数据显示,2020年,株洲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实现了正增长,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基本稳定。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20.21亿元,总量在全省排第二,同比增长4.3%。全市新建商品房联网直报销售面积691.39万㎡,总量在全省排第五,同比增长1%。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销售均价6701元/㎡,同比下降2.37%。

今年1-2月,全市新建商品房网签销售90.34万㎡,同比增长36.83%,其中,中心城区网签销售55.67万㎡,同比增长17.41%。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销售均价6722元/㎡,同比增长10.82%。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8.3亿元,同比增长31%。

谭可敏表示,株洲市在“一城一策”工作实践探索中,构建了高质量的房地产数据监测评价体系,形成了支撑政策实施的大量扎实分析成果。株洲的房地产“一城一策” 工作方案,在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运行特征的基础上,对国务院政策工具箱43条进行了选用、新增和修改,明确了30条政策措施,其中当前已实施的有7条,部分正在实施但部分还需强化或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的有16条,纳入储备的有7条。探索出了一整套适用于株洲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工具箱。

方案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综合考虑用地规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贷款利率等因素,保持该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内容包括九个部分,30条政策措施。涵盖“规划统筹”“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金融调节作用”“监测监管”“房地产业服务实体产业和区域功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居环境质量”等九个方面。在30条政策中,有6条政策富含株洲特色,最值得关注。

【“一城一策”的株洲特色】

稳定土地价格措施

参考按行政区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价合理确定商住用地起拍价。当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月同比指数连续6个月超过10%,应测算当期商住房用地出让成交价的增幅,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各拟出让商住用地出让起始价增幅。建立科学、准确、高效的土地出让挂牌起始价决策机制及修正机制。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合理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源,继续执行和完善公租房财政、信贷、税收减免等支持政策。推进租补分离、分类补贴,合理确定准入门槛。对城市低保、城市分散供养对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财力逐步对环卫、公交、教师、医护等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公租房准入、使用、退出与运营管理机制和公租房配租、住房租赁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力度,一定时期内将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其中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是株洲特色。

实行新建商品房价格申报制度

严格按照株洲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一套一标”明码标价的规定申报销售价格;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时,除标明总价外,还应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全装修房还应标示装修单价,不应只以均价或起价公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之日起,网签价格上限为申报价格,下限不能低于申报价格的85%,3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销售价格;超过3个月的可以重新申报销售价格,但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不得超过上次申报销售价格的士5%。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政策自2018年10月实施至今,确保了全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同比增速在±15%区间,杜绝开发企业任意上调或下调房价,扰乱市场。

稳定住房价格和预期

当新建普通毛坯商品住房月度网签均价同比增幅连续6个月超过25%,且新建商品房月度网签销售面积同比增幅连续6个月超过20%,向省政府申请在一定期限将个人承受住房权属的契税税率调整至2%-4%,并按法定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类型住房的权属转移规定差别适用税率;申请在一定期限内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当新建普通毛坯商品住房月度网签均价同比增幅连续6个月下降,或者新建商品房月度网签销售面积同比降幅连续6个月超过20%,由市财政对一定期限内网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的购房人实施至少已缴契税额50%的补贴。

强化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

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和评价,将土地交易、开发经营、市场销售、物业管理、无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税款、拒收或不如实报送统计报表等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评价范围。信用信息动态情况和信用评价结果对外公开,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相挂钩。

该政策从2013年实施至今,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得到社会和全市有关单位认可,房地产行业高度重视企业信用。

加大地下车位去库存力度

推进地下车位纳入商品房销售网签管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加大车辆违法违停整治力度,进一步从严规范路边停车秩序和收费管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停车行为,鼓励开发企业加大地下车位去库存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芳

编辑:胡芳zz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ontent/2021/03/18/910556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