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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疑丨家庭名下第二套房能否办理商转组合贷?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黄怡萍 2026-01-09 1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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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月9日讯(记者 岳瑾)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5年1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67865通,中心处理各渠道工单共计461笔。排行第一的热点问题是:“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问题1: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答:根据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问题2:家庭名下第二套房能否办理商转组合贷?

答:不可以。仅支持在长沙市内拥有唯一一套自住房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转组合贷业务。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问题3: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组合贷的,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商业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出具 《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含组合贷)同意书》;

2、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抵押物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抵押外,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第三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4、缴存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组合贷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5、缴存人办理业务前,需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6、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组合贷申请,公积金中心和新商业贷款银行分别进行审批,确定贷款总额。贷款申请必须同时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

问题4:商转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多少?

答: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新商业贷款银行分别进行审批,确定贷款总额。贷款申请必须同时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家庭为80万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问题5:异地缴存职工在长沙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异地缴存职工在长沙市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查询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情况,以职工家庭在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认定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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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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