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家庭汽车逐渐普及,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出行元素,车位、车库的使用价值和商业价值也随之水涨船高。关于车位的权属问题也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那么,车位一般分为哪几种呢?这些车位的权属又是怎么认定的呢?
一、车位一般分为哪几种?
一般来说,我们根据物理空间分布将住宅小区的停车空间可以划分为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根据车位的规划情况可以划分为规划车位、非规划车位;根据车位的建造方式可以划分为立体车位、平面车位。根据车位的不同性质,也可以将车位划分为人防车位和普通车位。
二、车位的权属如何认定?
1、地上车位。地上车位又称地面车位。一般地面车位的数量比较少,但大多数的小区基本上都有,而这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所以很多小区的地面车位都非常的抢手,在地面上的公共区域划车位,主要就是为了小区地面的停车情况更规范。由于小区地面上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以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业主可以使用,但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另一种则是没有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通常开发商可以以合理的价格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当然也可以出租给业主。但要注意的是这种产权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另一种计入了公摊面积的车位则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出售的,既然这类车位是计入了小区的公摊面积的,那么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不过小区的业主想要使用这类车位可不是免费的,作为停车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也就是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
3、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比较特殊,按法律规定人防车位由出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出资者拥有,但目前人防车位的产权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但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出资建设人防车位,即享有该车位的收益权、使用管理权等。
详细来说,人防车位的权属,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已形成通识,根据相关规定,即人防车位产权归属国家,但开发商可依据相关法律及与人防办的约定,由开发商管理使用。而普通车位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普通车位中,关于立体车库及构造独立的停车位的权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部分的车位的权属一般具有独立产权,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中的专业部分,权属归属于开发商所有,在开发商将该车位出售给业主并办理产权登记后,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业主方。
目前,车位权属问题争议较大的为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地上车位。《民法典》对停车位权属的认定仍采用的是“商定说”,即关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开发商与业主协商确定。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车位权属的情况下,应遵从双方约定。在规划范围内的地上停车位,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确定权属。如开发商与业主并未约定,则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应属于开发商所有。如系无规划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文内容综合来源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湘潭中院、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湖南高院、裁判研究微信公众号)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雅婷整理
编辑: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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