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1日讯(记者 李雨沁)物业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不但是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点。为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打造“心安物业”,红网联合湖南省物业协会开设“小区时刻帮”民生栏目,倾听市民心声。倘若您有小区物业方面的维权困扰或法律咨询,都可以联系我们。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张女士联系红网时刻新闻记者,称自己于2024年7月缴纳了一年物业费,2025年4月小区物业更换,物业公司要求张女士重新缴纳一年物业费,张女士认为这不合理。
记者就张女士的问题联系了湖南湘鲲律师事务所冯宾律师,本期由他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记者:张女士是否应该重新缴纳物业费呢?
冯宾:不需要。张女士已缴纳的物业费是对应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这个服务期间的。物业费是基于服务时间段预缴的,即使物业公司发生更换,业主已缴纳的覆盖该时间段的费用依然有效。新物业公司无权就已缴费时段要求业主重复缴费。新物业公司应与原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如原物业公司已将超期服务费移交给业委会)结算相关费用,而非向已缴费业主再次收取。
记者: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冯宾:业主务必保留好当初缴纳物业费的收据、转账记录等有效凭证,并向新物业公司出示缴费凭证,明确告知已缴费至何时,拒绝重复缴费。如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的,可以向其反映情况,要求其从中协调。若沟通协调无效,业主还可向当地街道、社区或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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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编辑:周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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