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撰过程历经几代人,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7编正文,以及附则,共1260条,涉及每个人从孕育到死亡的所有方面权益,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与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不同,民法典则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民事活动,大至合同签订,小至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作为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编纂可谓牵动各方神经。
那么,首部《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2019年5月,红网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共同推出楼市TV之《法眼看房》栏目,由专业律师来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被誉为“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今天,红网再度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联合推出《法眼看房》之“民法典来了”系列,为您细说《民法典》中与“房”相关的热点话题!
大家可能都知道,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的产权证一般都押在银行,不能随意买卖,这是因为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的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这一做法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利,却直接造成可售房屋大量减少,不利于房屋的流通,从一定程度导致房屋价格的上涨。
那么《民法典》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也就是说只要抵押双方没有约定不可以转让抵押房屋,则抵押人可以随时转让抵押房产,只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即可。不过尽管房屋转让了,抵押权却不受影响,抵押权人有权继续就该房屋优先受偿。
鉴于《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议大家以后在抵押房屋时尽量避免约定抵押房屋不可转让。而在购买房屋时,就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待售房屋的状态,确定没有抵押后再行购买,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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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何本侃 康希 岳瑾
编辑: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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