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积金“让步”更契合初衷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孟畅 2014-04-15 11:15:35
时刻新闻
—分享—

  据潇湘晨报消息 记者近日获悉,武汉市公积金今年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据了解,结合该市最低收入标准等指标,武汉市拟将月收入1900元定为最低收入缴存标准,如果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公积金提取不便,为公众诟病久矣,甚至一度引发“劫贫济富”的指摘。在此语境内,武汉市的政策调整,无疑极大迎合了民意市场。毕竟,就资金归属而言,缴存职工对公积金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既然如此却处处受制于人,未免有悖基本的感受。

  是维持现状,还是逐步放开,风口浪尖的公积金制度,正面临着艰难抉择。这份纠结的本质乃在于,到底是继续维系国家对居民生活的有效干预、统一安排,还是更尊重民众个体自主自觉、自我负责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的运作逻辑是,民众向职能部门让渡一部分的资金使用权,从而换取在一定条件下以较低利率贷款购买住房的机会——客观来说,这是一个公平的利益交换过程,不存在其他之说。

  “放开提取政策”无疑是一个标志,表明公积金制度意图在新形势下自我修正:一者,体谅缴存职工的个性化需求,以更细分和有针对性的新规则,来更好地对接其需要;再者,适度淡化公积金不可撼动的威权和强制性,转而信任民众理性判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能力……在总结多年的得失成败之后,公积金制度亟待回归初心,也即重拾其“提高民众福祉”的最初考量,而非执拗坚持那些繁复、僵化的限制性规定。需要明确的是,随着民众智识和金融市场的一并发育,“公积金”的适度收缩可谓大势所趋。终究,“国家安排”适时让位于个体自决,是这个年代的价值正确。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孟畅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2014/04/15/64393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