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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兰亭湾畔买房被“团购” 强制加收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邹双 欧阳娇 编辑:孟畅 2014-04-23 15: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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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贴:长沙兰亭湾畔业主被要求交五千团购费,不交就不退还定金也不交房
          兰亭湾畔巧立名目乱收费,并以不给购房合同来要挟业主

  红网长沙4月23日讯(见习记者 邹双 欧阳娇)团购,近年来在房产圈屡见不鲜,时下团购真的能为买房带来更多实惠吗?网络团购更多的是诚意促销,或仅仅是个炒作噱头?
  
  网友邓先生向红网消费维权上发帖投诉称,今年4月初他在兰亭湾畔小区认购了一套房子,双方在谈好优惠后,邓先生当场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合同。可他按照约定时间去售楼处交首付款时,置业顾问却向他提出,还需要再缴纳5000元团购费。对此,邓先生表示不解,已经谈好的价格,为何又多出一项团购费?
  
  购房者质疑:买房加收5000元团购费?
  
  4月初,邓先生在某网站看到一则房产广告,大意是该楼盘正在做买房可以享受5千抵3万的优惠活动。周末,邓先生冲着广告来到售楼处买房。工作人员告诉邓先生可以享受这个优惠,于是邓先生便与售楼处销售员就房屋价格开始谈斤论两。
  
  “当时谈价格的时候,我说不管什么优惠,只看最终的单价,然后根据单价确定房子的总价。”邓先生告诉记者,最终与销售员谈妥,大致将预备购买的房屋定价在93万元左右。
  
  但就在邓先生再次来到售楼部准备交首付款时,置业顾问却突然要求他再缴纳5000元团购费,且该团购费不计算在房屋的总价内。“认购书上明明白白写着折后成交价,我按照认购书上的价格交纳房款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额外交5000元。”邓先生认为,既然已经签了认购书就不应该再收取额外的费用。

  此外,今年3月初,就有网友向红网消费维权发帖投诉,诉说在该小区买房过程中“被团购”的遭遇。
  
  开发商回应:交了团购费才能享受折扣
  
  4月21日下午,记者和邓先生来到位于岳麓区潇湘大道上的兰亭湾畔。据售楼人员介绍,该楼盘目前在售房源均价在6800元/平米左右,为了吸引购房者,他们公司与购房网网站签订了团购合作协议,即通过团购价买房缴纳5000元,购房时可以抵扣3万元的房款。
  
  “邓先生来买房时,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必须首先缴纳团购费才能享受之后的优惠。最后房屋的总价也是按照折后的价格算出来的,并且认购书上也有写明。”该售楼员告诉记者,其他客户同样也享受了这个优惠,在交定金时都会一并说清楚,但邓先生现在不承认,让他很为难。
  
  “那份认购书中的折后成交价是直接在原总价基础上减了三万元的,并没有加上5000元的团购费。”邓先生说,这5000元团购费自己绝对不接受,既然无法解决问题,也不会考虑再买房,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定金。临走时,该置业顾问表示需要邓先生写一份申请报告,再向领导反映是否能退还定金。
  
  律师提醒:团购房风险大 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可规避风险
  
  针对邓先生所遇到的情况,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王欢认为,开发商一般会将活动的具体内容用宣传单的形式写清楚告知购房者,但如果已形成认购书,开发商应该将5000元算进成本,不然无法计税。
  
  《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经营者不得将应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包含的成本(费用)改为在价外另行收取。
  
  “兰亭湾畔和邓先生之间还是可以按照认购书上的价格进行房屋买卖,但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在经催告后仍不签署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退回定金。”王律师说道。
  
  另外,他还表示,近年来因团购买房而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除了与团购活动良莠不齐有关,也与置业者在选房、购房过程中不了解购房政策、不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等有关。王律师建议,购房者如有团购住房需求的,要仔细查看购房协议中是否有陷阱,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此外,消费者应对开发商的实力做必要的考察,并要求开发商出具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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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双 欧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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