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保障性住房,社会投资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场、旅馆以及20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规定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绿色建筑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发改、国土、规划、园林及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绿色建筑项目在立项、土地供应、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阶段的监管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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