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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零容忍”! 长沙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 编辑:孟畅 2019-04-15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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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组成员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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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组成员现场检查。

红网时刻4月15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为有效遏制建筑设备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了解到,从三月中旬至5月中旬,按长沙市住建局的要求和部署,市安监站开启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整治行动,对其安全隐患“零容忍”。目前,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该站每日出动19个监督组进行专项整治。

日前,监督组成员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项目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发现了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配置达不到安全储备的要求,维保不到位无防雨防尘措施,少量电动葫芦吊钩保险装置失效等问题,市安监站签发了限制使用通知书。目前,该项目的“电动葫芦”已全部更换。

无独有偶。监督组成员在检查金恒世家商住项目三号栋施工电梯时,发现防坠器超过标定日期。市安监站随即对该设备限制使用,并对设备维保单位签发不良行为告知书。目前,该项目三号栋施工电梯已更换新防坠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将检查建设项目288个(房建项目:227个,市政项目:37个,轨道交通工程:24个);排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共815台,其中塔吊:445台,施工升降机:324台,物料提升机:19台,门式起重机:17台;排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共136栋;实施比对检测起重机械设备及架体:起重机械设备共264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共17栋。

据市安监站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1日起,至今该站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的设备有83台,其中塔吊:41台,施工升降机:29台,物料提升机:9台,门式起重机:0台;发现存在问题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35栋。该站共签发限期整改147份,限制使用通知书95份,督办函3份,停工通知书16份,不良行为告知书30份,项目经理扣分10人。责令拆除起重机械设备7台,拆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0栋。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建筑起重机械普遍性的问题包括: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基础积水、构件连接销轴不装开口销或用钢丝连接等;使用非原厂标准节,标准节混用、超年限使用情况比较突出;部分设备安全保险装置缺失,如塔吊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失效等。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有效震慑机械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苗头,为防治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述负责人称,今后对建筑起重设备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和设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相关链接: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

(一) 起重机械设备整治重点

1、是否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筑起重机械。

2、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安装、拆除、顶升、附着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4、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验、联合验收和使用登记。

5、是否进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网络查询,是否按照“四证合一”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并留存资料;司机、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指挥、司索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等。

6、起重机械的连接螺栓是否安全可靠,结构件是否开焊或开裂,连接件、零部件是否磨损、变形。

7、移动式起重机械是否组织进场验收、是否签订租赁协议、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尾气排放是否达标等。

8、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合理的设备租赁单位和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制度,是否开展定期检查,对所辖项目进行有效管理。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治重点

1、架体型式及构配件方面。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评估),产品鉴定(评估)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架体构配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是否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进场的架体及构配件是否与产品鉴定(评估)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一致。

2、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方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且是否与产品鉴定评估中的完成单位一致。专业分包单位是否按每个工程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各1人进行现场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方面。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相符。

4、架体构造措施方面。架体的高度、宽度、支撑跨度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桁架结构构造及连接节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附墙支座和临时拉结措施。

5、安全装置方面。架体是否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防坠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架体升降设备分开固定在牢固的建筑结构上。

6、检测及验收方面。架体首次安装完毕后,施工总包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整机检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经检测合格后,是否经施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架体检测时间超过一年,是否重新进行检测。

7、架体安全管理方面。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架体安拆;架体安装完毕或提升、下降、投入使用前,是否组织检查验收;是否对架体使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架体安拆和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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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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