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钟燕平律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的分配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赠是自然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为小怪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将房屋赠与小怪的行为,属于遗赠。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因小怪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故视为放弃接受遗赠,爷爷的房屋由小怪的叔叔、姑姑和父亲共同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没有对做出意思表示的方式进行限制,可以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特定的行为。所以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是以书面形式做出明确意思表示并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或登记程序的,我们认为对财产的占有行为也可以作为接受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小剧场出演:杨筱恒 周宇广
拍摄:岳瑾 编导/剪辑: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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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岳瑾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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