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明确了!新房(二手)需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方可交易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戴丹 文洁 编辑:孟畅 2017-09-25 14:50:55
时刻新闻
—分享—

  923新政:
  权威发布!长沙9·23调控新政新房交易细则全解读
  重磅!长沙9·23新政二手房交易细则出炉 怎么买卖看过来
  调控再升级!长沙首套房获产权证满3年方可购买二套房
  人才新政:
  重磅!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新政细则出炉
  520新政:
  长沙5.20新政细则出炉!限购时限已明确
  “史上最严”调控突袭长沙楼市 置业顾问直呼想转行
  318新政:
  好消息!长沙3.18新政前已签认购书并交房款的,或可网签
  长沙房地产再出新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
  长沙楼市限购限贷新政来袭 专家:抑需求稳房价

  红网时刻9月25日讯(记者 岳瑾 戴丹 文洁)今天上午,长沙市政府再次召集相关政府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针对长沙房地产923新政细则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讨论。在此次会议上,长沙市对于9.24日晚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的操作细则中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会议同时强调,要防止执行过程中,打政策擦边球,放宽政策执行情况。

  下午,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关于落实9.23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调整通知》明确,在长沙市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属于房产办证处遗项目的,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这意味着,在长沙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将严格执行按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以预告登记证明)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之规定。

  举例来看,市民A是长沙户口,在2017年9月24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市民A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需要从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时间算起,再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或购买第二套房。

  市民B是长沙户口,在2017年9月24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市民B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需要从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时间算起,再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市民C在2010年9月24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于2013年10月8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发放的房产证),从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时间算起,再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