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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房 | 一不小心买到“凶宅”怎么办?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田振明 岳瑾 编辑:李雅婷 2021-04-09 1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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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撰过程历经几代人,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7编正文,以及附则,共1260条,涉及每个人从孕育到死亡的所有方面权益,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与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不同,民法典则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民事活动,大至合同签订,小至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作为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编纂可谓牵动各方神经。

那么,首部《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卖方隐瞒房屋情况,买方一不小心买到“凶宅”怎么办?还能反悔吗?红网楼市TV《法眼看房》栏目邀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熊琎律师就这一主题,来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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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7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以及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规定,如果卖方向买方隐瞒房屋的实情,没有将凶宅情况向买方如实告知,则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了影响购房人决策的重要事实,购房人可以根据前述规定,向卖方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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